被调出“三有”名录野猪:我危险了吗
专家:仍受禁猎区和禁猎期保护,不得随意猎捕
(资料图)
国家林草局6月30日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在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被调出“三有”名录。
据了解,今年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原名录相比,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对原名录所列物种中在我国没有自然分布的,或广泛分布、种群数量极高、无灭绝风险,甚至可能造成危害等情形的予以调出。“野猪属于后一种情况”,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农林经济与乡村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朱臻教授表示。
受“三有”保护20多年
部分地区野猪泛滥成灾
2000年,野猪被列入“三有”保护名录,被认定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当时,由于大面积猎杀以及人们对野生环境的破坏,野猪的栖息范围大幅度缩减。
被列入“三有”保护名录后,野猪受到法律保护。即使遇到野猪破坏庄稼,甚至伤人的恶性事件,老百姓也只能选择驱赶,不能随意捕杀。
近年来,野猪在局部地区泛滥成灾,野猪伤人、损害农作物现象频发。
2022年,朱臻教授团队在钱江源国家公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调查工作,发现近五年户均农业受灾面积比例从17%增加到23%,由于野生动物肇事带来的户均农业受灾损失增加了近3倍。
据报道,诸暨好几个乡镇都受到野猪的侵害。因为野猪爱吃树根,光一个乡镇就有6000多棵香榧遭殃。有村民和野猪“斗智斗勇”整整十年,因为野猪在收获季“造访”农田,10年来,他家的种植面积越来越小。
不在“三有”名录
野生动物也不能随意猎捕
朱臻教授表示,无论是否在“三有”名录内,野生动物都不可以随意捕猎或食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及《刑法》有关规定,除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还有“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就是“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仍然受到禁猎区和禁猎期的实际保护,不能随意猎捕。
此外,《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朱臻教授告诉记者,除了法律明文规定外,考虑到非洲猪瘟等风险,食用未经检验检疫的野猪肉会给人民生命健康带来风险。
他提醒,“三有”名录是动态调整的。如果一段时间内某物种数量泛滥,造成生态系统失衡,甚至与人冲突加剧的话,可以采取调出名录降低保护层次、组织科学种群调控等动态调整方式;但如果一段时间之后,该物种的种群数量明显下降,可能会再次被纳入保护名录或提高保护层级。
(钱江晚报)